女子被自稱財務公司行騙200萬元 警拘一名中介公司男子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07/10 21:38
最後更新: 2018/07/10 21:40
有市民去年7月報警指被自稱是財務公司職員行騙,將200萬元存放至大新銀行戶口抵押,惟簽署文件後,被騙徒暗中將存款滙走;消息指,警方已拘捕一名姓周(61歲)內地男子,他前(8日)晚由內地來港時被捕,據悉,他是一間中介公司負責人,今午押解到尖沙嘴公司搜證。
被騙的61歲劉女士,7月8日在民主黨協助下召開記者會,當時未知曉有人被捕,記者會中擔心至不停落淚。今日她突然接獲消息,感覺喜出望外,但不知道能否追回損失。
劉女士去年7月底接獲騙徒來電,對方自稱是財務公司職員,得知劉女士及其弟有借貸需要,相約他們於8月初會面,當時騙徒表示可以幫她向銀行借錢,息率低至2厘,條件是存放200萬元於大新銀行戶口作抵押,證明劉女士有足夠資產。劉女士弟弟曾詢問可否存款至恒生銀行,惟騙徒堅稱只能存款至大新銀行。
劉女士於8月中再收到財務公司職員來電,相約她簽署兩份借貸文件,劉女士表示肯定當時並沒簽署滙款申請表。她後來與弟弟將200萬元存入銀行戶口。
去年9月2日,劉女士「打簿」時發現戶口中近200萬元存款於8月27日被不明男子轉走,劉女士從銀行獲得滙款申請表副本後,發現該簽署是冒簽,要求銀行取消滙款不果,她於同年9月4日到旺角警署報案。